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华航党发〔2021〕58号)

来源:组织部(含离退办) 时间:2023-03-03

 

 

中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委员会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河北省委组织部、廊坊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的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三条 重视从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引导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向党组织靠拢

发展学生党员,要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察。注重加强学生党员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和社会公德教育,鼓励学生在班级、社团组织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参与社会和校园公益活动、参加各类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参与相关学科专业竞赛、参加有益的非专业素质拓展的学习与训练,以期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与培养教育

第四条 对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教职工或学生,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或由党支部书记指派支部成员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思想状况,并做好谈话记录。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谈话情况(包括谈话时间、谈话人、谈话内容等)要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支部意见”一栏中。

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一段时间(一般6个月)后,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一般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进行。推荐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时,以会议方式进行,参加人员除党员外,还应有群众代表参加,到会群众代表人数及比例不做硬性要求,参会人员需填写《申请入党人员民主推荐表》(见附件1),推荐结束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结果报告单》(见附件2)。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优。

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结果,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做好《支委会记录》(见附件3),并在一定范围内张贴《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榜》(见附件4),公示5天无异议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结果》(见附件5)。支部委员会汇总《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见附件6),报上级党组织(同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五条  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职工或学生,由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培养联系人负责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考察登记表应如实记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教育方法和重点考察要求的内容,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缺点、不足和努力方向。

培养考察期内,党组织应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入党积极分子应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般每3个月1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意见写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

各二级学院党校负责培训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机关党委和直属党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党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培训结束,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党校学员鉴定表》(见附件7)。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与考察

第六条 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学生还应经过团组织推优)的基础上,填写《发展党员群众座谈会记录表》(见附件8),张贴《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榜》(见附件9),公示5天无异议后,填写《发展对象人选公示结果》(见附件10)。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通过,填写《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见附件11),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备案(同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基层党委接到所属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后,应及时审查有关材料,研究提出备案意见,并将《关于同意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见附件12)通知至党支部。备案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第七条 党支部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一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二是指导被介绍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三是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八条 党组织需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填报相关政审材料(见附件13、附件14)。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政审报告(见附件15)。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九条  被确定的发展对象由学校党校组织进行短期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一般每学期安排1次,每次培训不少于3天。培训结束,发展对象填写《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报告单》(见附件16)。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条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结束后,支部委员会综合审查发展对象材料,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的,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预审材料后,要及时指定专人对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阅,形成《关于***同志的预审意见》(见附件17),通知至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第十一条 基层党委预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小组和培养人意见、民主推荐或团支部推优材料、群众座谈会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人选公示结果、自传、政审材料、支部委员会记录、培训材料等。

第十二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十三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

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

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现场发放表决票(见附件18),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并做好党支部大会记录(见附件19)。表决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唱票、计票、宣布表决结果,填写“票决制”表决结果报告单(见附件20),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并记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

第十四条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指派专人与本单位教职工或学生发展对象谈话,直属党支部教职工发展对象由党委组织部指派专人谈话。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

第十五条 履行前述有关程序后,报请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支部应将党委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十六条  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即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十七条 经党委批准后,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对预备党员继续教育考察。

预备党员至少每3个月向党支部提交1份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将教育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预备党员需参加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的预备党员培训,并填写《预备党员培训登记表》(见附件21)。

第十八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为1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结束前,预备党员应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

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在一定范围内张贴《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榜》(见附件22),公示5天后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结果》(见附件23),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投票表决,并形成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表决程序和要求与接收预备党员相同。

第十九条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条 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须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个月。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每年年底上报本年度党员发展情况和下一年度党员发展计划。

第二十二条 发展党员要严格遵循程序,坚持标准,规范操作。

第二十三条 发展党员要做好以下档案管理工作:

(一)教职工党支部应建立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档案,并妥善保管。教职工在校内调动时,应由原所在党支部将所有材料转到调入党支部。教职工调离学校时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材料转递。

(二)学生党支部负责收集、整理、转移学生党员档案材料。申请入党的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将其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学员鉴定表、政审材料、群众座谈会记录表、团组织推荐材料、党支部鉴定等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时,还应装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等材料。

第七章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华航党发〔2019〕23号)同时废止。

 

附件:1.申请入党人员民主推荐表

2.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结果报告单

3.支委会记录

4.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榜

5.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结果

6.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7.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党校学员鉴定表

8.发展党员群众座谈会记录表

9.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榜

10.发展对象人选公示结果

11.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

12.关于同意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13.调查证明材料

14.发展党员计划生育证明

15.综合政审报告(含学生)

16.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报告单

17.关于***同志的预审意见

18.***党支部           表决票

19.党支部大会记录

20.“票决制”表决结果报告单

21.预备党员培训登记表

2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榜

23.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结果


附件1

申请入党人员民主推荐表

 

申请入党人员基本情况

民主推荐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第一次向党组织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注:1.同意将某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请在“民主推荐情况”一栏内划“√”,不同意的划“×”。2.此表为民主推荐票样式,不存入党员档案。

附件2

 

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结果报告单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党支部于 日,召开支部大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应到会党员 名,实到会党员 名,实到群众 名。大会现场实际发出表决票 张,收回 张。

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进行了唱票和计票。 同志得票 张。此次推荐 (有或无)效。

 

 

监票人:           计票人:            唱票人:

 

 

       


附件3

支委会记录

 

   间:

   点:

会议内容:关于研究确定xxx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人选)的会议

人:

人:

到会人员情况(签字或按手印):

会议召开情况:

注: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4

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榜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将 日支委会研究通过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如下:

   同志, (男/女), 月出生, 文化,现任职务: 日申请入党,其个人事迹主要表现:

 

 

计划生育情况:

 

公示时间从 日开始,至 日结束。公示期间,

学院组织员办公室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联系电话:

来信来访地址:

 

单位:

                         

注:1.入党积极分子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公示中须注明;2.此页不够,可另附纸;3.此项仅为公示之用,不存入党员档案。

 

 


附件5

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结果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职务

公示时间

X年X月X日至X月X日

反映的问题

审查结果

 

 

 

调查人:  (签字盖章)

   

上级党组织意见

 

 

   

 

注: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6

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填报党支部(章):              

序号

单位  (班级)

工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籍贯

文化程度

交入党

申请时间

确定入党积

极分子时间

电话

1

 

此表备案使用不装入个人档案


附件7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党校学员鉴定表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单位

(班级)

职务

文化  程度

申请入党

时间

党校班期次

成绩

 

 

 

 

 

 

 

 

 

 

 

 

   

单位党组织鉴定意见

 

 

 

 

 

 

 

   

校党校鉴定意见

 

 

 

 

 

   

 

附件8

发展党员群众座谈会记录表

发展对象姓名

性别

职务

所在单位或班级

时间

地点

实到人数

主持人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座谈会发言记录(请另附纸张)

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小结:

 

 

 

 

 

 

签字(扣章):

 

 

注:1.发言要针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素质、组织观念、道德品质、作风、实际表现、主要优缺点等内容展开,记录可另外附纸;

2.座谈会记录应交原始记录,不要整理。如确实需要整理,必须将原始记录一并交上;

3.参加座谈会的同志应有广泛性、代表性;

4.由与会者本人在表中“参加人员”右侧填写相关信息。

 


附件9

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榜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的有关规定,拟确定   为发展对象人选,现公示如下:

   同志, (男/女), 月出生, 文化,现任职务: 日申请入党,

日,经 (党组织)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同志为培养联系人。

培养期间表现:

 

 

计划生育情况:

 

公示时间从 日开始,至 日结束。公示期间, 学院组织员办公室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联系电话:

来信来访地址:

 

单位:

                         

 

注:1.发展对象人选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公示中须注明;2.此页不够,可另附纸;3.此项仅为公示之用,不存入党员档案。


附件10

发展对象人选公示结果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职务

公示时间

X年X月X日至X月X日

反映的问题

审查结果

 

 

 

 

调查人:  (签字盖章)

   

上级党组织意见

 

 

 

 

   

 

注: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11:

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

填报党支部(章):            

序号

单位

(班级)

工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籍贯

民族

文化程度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确定拟发展对象时间

是否支

部成员

亲属

 

电话

 

注:发展对象为支部成员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的,附工作生活表现情况(介绍主要事迹、先进表现)。此表备案使用,不装入个人档案。


附件12

 

关于同意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支部委员会: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同志的《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收悉。经研究,同意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

请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对***同志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认真组织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党委预审。

 

 

中共***委员会(盖章)

*********


附件13

调查证明材料

 

被调查人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与发展对象的关系

年龄

学历

单位及

 

现实表现

政历情况

党支部

 

 

 

(盖 章)

   

 

 

(盖 章)

   

注: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14

发展党员计划生育证明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历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历

工作单位

一胎出生时间

二胎出生时间

三胎出生时间

 

由所属计生部门发表意见,注明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不能用简单的“情况属实”代替。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注明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能用简单的“情况属实”代替。

 

(盖章)  

   

 

注明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能用简单的“情况属实”代替。

 

(盖章)  

   

注: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15

综合政审报告(教职工)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综合政审情  

包括:

1. 本人简历;

2. 政治历史情况;

3. 现实表现情况;

4. 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5. 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党支部

 

党委(总支)审核意  

 

 

 

责任人签字:  

   

备注: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综合政审报告(学生)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文化程度

所在院系及班级

入学 时间

综合政审情  

包括:

1. 本人简历;

2. 政治历史情况;

3. 现实表现情况;

4. 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5. 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除特殊情况外,政审结果一年内有效。

党支部

 

党委审核意  

 

 

 

责任人:  (签字)

   

备注: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16

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报告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

单位及职务

培训单位

党校班期次

成绩

基层党 组织培训意见

 

 

(盖 章)

   

注: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17

 

关于***同志的预审意见

 

***党支部委员会: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同志的入党材料收悉。

经审查,该同志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预审合格,可按照程序进行下一步工作。现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编号为:***)发放你们,请指导其认真填写。

 

 

中共***委员会(盖章)

*********

 

 


附件18

***党支部表决票

 

被表决人姓名

表决情况

注:在表决栏内,同意划“○”,不同意划“×”,不划任何标记的为弃权。

 

 

 

 

 

 

 

 

 

 

 

 

 

附件19

党支部大会记录

 

   间:

   点:

会议内容:

人:

列席的党委组织员(签字或盖章):         

人:

到会情况:应到会  人,实到会  人,缺席  人,有表决权  人。

表决情况:赞成  票,不赞成  票,弃权  票。

实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签字或按手印):

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                                                         

会议召开情况:

注: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20

 

“票决制”表决结果报告单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 党支部于 日,召开支部大会,对 同志接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情况进行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 名,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 名。

大会现场实际发出表决票 张,收回 张。

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进行了唱票和计票,其中,同意票 张,不同意票 张,弃权票 张。此次表决 (有或无)效。

 

 

监票人:          计票人:           唱票人:

 

 

     


附件21

预备党员培训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

单位及职务

入党时间

党校班期次

成绩

学校党 校培训意  

 

 

 

(盖 章)

   

注: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22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榜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将   同志转正申请的意见公示如下:

同志, (男/女), 月出生, 文化,现任职务: 日申请入党, 日,经党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同志为培养联系人。 日,经党支部研究讨论列为发展对象。 日,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日,经 (党委)批准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同志为入党介绍人。

预备期间表现:

 

 

党支部对其转正的意见:

 

 

公示时间从 日开始,至 日结束。公示期间,

学院组织员办公室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联系电话:

来信来访地址:

 

单位:

                                     

注:1.预备党员与支部成员为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公示中须注明;2.此页不够,可另附纸;3.此项仅为公示之用,不存入党员档案。

附件23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结果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职务

公示时间

X年X月X日至X月X日

反映的问题

审查结果

 

 

 

调查人:  (签字盖章)年    

上级党组织意见

 

 

 

 

   

 

注:此页不够,可另附纸。

 

 

 

 

 

 

 

中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印发